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19-06-25 14:39:31  

为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新政策,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近日,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属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落实。

此次考核对象为市属医疗机构,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包括各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制定情况、工作进展、实施成效,主要包括制度建设、药品采购配送、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考核结果运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群众评价与监督等。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属各医疗机构要在基本药物全面配备、优先使用上下功夫,要将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专项补助资金(奖金)分配挂钩,各公立医疗机构每季度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县(市、区)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对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促进作用,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