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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1-10 16:54:31  

2023年,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郑州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责任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二是统筹安排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印发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工作考核细则,实行目标化、路径化管理,有力的推进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通过督办考核,推动工作落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要求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三)稳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医师护士注册等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的通知》,实现医师护士注册变更事项全程“电子化”,为全市近13万医护人员提供便利。二是根据国家《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对诊所备案管理的定义、范围、标准、举办主体及执业条件、备案材料、备案工作程序、监管保障等内容进行明确,通过线上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按照郑州市《落实市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四级政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四级政务体系建设,打造“10分钟政务服务圈”,对涉及我委的4项任务进行梳理分工,明确责任处室,建立月工作推进情况工作台账。四是不断扩充“免证办”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再次梳理我委“免证办”事项,在2022年的基础上新增12项“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五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我委牵头的4项“一件事”、配合的11项“一件事”工作。目前我委牵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医疗机构开办”“开美容会所”(非医疗类)“开理发店”四个事项都已完成申请表、流程图、办事指南的编辑工作,其中“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经过前期测试,已正式上线,“医疗机构开办”“开美容会所”(非医疗类)“开理发店”已完成线上系统配置,现处于测试运行阶段,为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持续发力。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行政。认真贯彻《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托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按照《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确保制定主体和权限、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今年我委共计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根据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截至目前,我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30件,我委负责起草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39件。

(五)坚持依法民主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一是建立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所有重大卫生健康决策事项坚持由党组会、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真正做到民主决策。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和合法性审核。在做出大行政决策前,组织对决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内容合法。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参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指导作用,妥善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及时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及动态调整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情况的监督指导。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今年以来因岗位职能转变及时清理了不符合执法条件人员9人。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全市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四是严把执法案卷审核关。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程序和实体监督,促进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七)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服务理念。一是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创建培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练兵”,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三是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将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融入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宣传。四是认真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

(八)进一步做好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公文审核。对机关各处室公文开展合法性审核,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公示、备案、定期清理等环节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对500余份机关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核。二是行政处罚审核。对各行政执法委托单位的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查市本级和委托执法单位报批的132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9起。三是行政合同审查。对机关各处室制定的21份合同进行法制审核,对与法律不符、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效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九)完善卫生健康应急机制,提升处置能力。在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局领导下,我委牵头制定了《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完善了防汛抗旱等卫生应急预案10部,组建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卫生应急专家组6组、卫生应急队伍21支,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援演练4次,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针对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生产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和处置率达到100%。

(十)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12起。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今年来,共参与行政诉讼5起 。三是依法受理行政处罚听证,组织行政处罚听2起,有效保障了行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十一)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维护群众权益。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到信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强化培训,不断增强信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对群众诉求善于用法律政策来衡量,切实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今年以来,郑州市卫健委信访途径共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计2569件次,依法分类办理 267件次,除特殊利益群体及缠访、闹访等信访事项外,其他案件均已按照程序办理。

(十二)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提升法律素养。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委机关公务员、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集中学法制度,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学法活动,实现机关公务员学法常态化,执法人员和医护人员学法专业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反间谍法》、《反垄断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等法律专题讲座,对机关人员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法治知识培训。利用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医师节、护士节等卫生健康行业的重大时间节点和节日开展法治宣传。

(十三)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保证依法执业。研究制定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指导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快构建法制机构健全、法治制度完善、依法执业规范、保障措施有力、法治工作高效的法治医疗机构。科学考核评估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增强了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减少了医患纠纷,促进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的整体提升。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医院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专业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专家的作用,采取法律知识培训、以案释法、答疑咨询等多种形式送法上门,着力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水平。

(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创新公开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发布信息数98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信息1807条,其中“健康郑州”微信公众号1320篇,“健康郑州”抖音号487条。全年媒体报道郑州市卫生健康工作共4235条,其中国家级89条,省市级4146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并全过程做好保密审查,2023年我委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4件,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许可、医生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等领域。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法用法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有待强化,学习内容的法治主题不够突出,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于改进。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委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树牢法治思维、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注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谋划落实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对系统行政人员、执法人员、执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细化我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评估细则,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医院管理和运行全过程,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在医院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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