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01 16:03:51  

2020年,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及推进情况

(一)坚持依法管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1.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委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日常工作归口法规处。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其他卫生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四是委领导多次在重要场合、重要节点强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市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多学法、多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水平。

2.落实依法决策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文件审核、确保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坚持决策问责机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科学规范,杜绝随意性决策。严格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备案等工作制度,要求凡是以委机关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合同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由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保证行政职权的合法行使。

3.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2020年度对500余份机关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及时完成《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实施后所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行政处罚案卷及行政合同审查工作。2020年共审查市本级和委托执法单位报批的行政处罚案件194起,提出审查意见20余条;加强行政合同审查,对与法律不符、权利义务不清晰不对等的条款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和建议,有效预防了合同纠纷发生。

5.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郑州市卫健委机关和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兼)职律师。

(二)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明确任务标准,精心培育示范点。制定下发《郑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刚性约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柔性要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两个方面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确定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培育对象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加强对已命名示范点全面升级打造和经验推广,为全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郑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和新郑市卫健委荣获全省第一批和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新密市卫健委荣获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努力打造卫生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规范全市卫生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除了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郑州网站进行公示外,还整合医疗医护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并利用二维码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接“信用郑州”等平台,推送卫生健康相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足量配备手持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等,全程记录行政执法过程的文字、图像、视频等信息,将执法信息上传云端,通过对数据的保存、管理和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用语。采用“智慧卫监”系统将行政执法行为用语直接记入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模板,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直接从手持执法终端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监督。四是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流程,目前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推行信息化办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使用手持执法终端,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平台统一制作,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规范办理。

3.强化案例宣传,切实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是组织全市案卷评查。依据案卷评查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卫生等案卷的主体合法性、处罚程序的规范性、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质量进行全面评查,进行经验交流,提高案卷质量。二是以案释法,警示提醒。从全国近年来查处的公共卫生监督类、传染病防治监督类、医疗卫生监督类、计划生育服务监督类等案件中选取了45起案情突出、教育深刻、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卫生健康典型案例,精心编印4500本《医疗机构违法案例及相关法律知识汇编》下发到全市各执法单位和医疗机构,供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学习借鉴。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持续推进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市本级全体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考试活动,达到以考促学目的;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完善公示平台;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运用,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 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市本级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94起。

(四)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自觉履行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2020年共配合省市两级完成行政复议案件5起。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全年参与涉卫诉讼案件1起。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委机关公务员、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集中学法制度,实现机关公务员学法常态化,执法人员和医护人员学法专业化。全年组织委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法、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采取聘请法律专家学者专门授课,多次举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专题讲座,对委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法治知识培训。

2.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引导卫生健康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增进社会对卫生健康依法治理工作的认同感。二是抓好重大时机的法制宣传。2020年初,我委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翻印10000本《传染病防治法》读本供全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12.1”艾滋病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医师节、护士节等卫生健康行业的重大时间节点和节日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接待群众咨询和义诊等形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法制建设。完成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法制监督科,配置与单位规模及工作量相匹配的法治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具体专职人员负责。以《郑州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评估细则(试行)》为抓手,从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建设及保障、制度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高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全面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事关政府部门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委虽然在树立法治思维、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还缺乏长期规划,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法治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四)卫生执法队伍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补充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重大决策机制。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切实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等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落实力度。

(二)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卫健部门权责清单,不断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修改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三)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案件备案制度,继续开展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四)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和郑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做好涉及卫生健康方面的复议工作,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做实做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五)加强卫生健康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力度,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