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卫妇幼〔2017〕5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01 15:27:28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7年郑州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郑州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贯彻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会议精神,按照郑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优化资源整合,规范机构管理,强化监督培训,全面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全市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健康郑州建设。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融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要求,按照省卫计委指示精神,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整合,年内完成市级层面的整合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县、乡两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
(二)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三级网络建设。
(三)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6〕44号)要求,不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我市妇幼保健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积极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郑州儿童医院和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创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二、依法规范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一)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管理,推动“两纲要”“两规划”妇幼卫生相关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产前诊断、婚前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督导检查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注重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加强妇幼卫生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依法依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4号)和《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豫卫妇幼〔201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做好相关培训,加强督导检查。
(三)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以助产技术、产前诊断、婚前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为重点,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对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
三、强化妇幼健康保健服务
(一)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按照河南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会诊网络。
(二)加强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工作。强化妊娠风险评估管理,进行孕产妇动态高危筛查和高危因素评分, 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坚决避免出现高危孕产妇漏筛和孕产妇高危因素漏筛情况,按照要求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结果的分析和利用,通过对评审结果的分析,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我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
(三)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在中原区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内容,让妇女儿童在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四、加强妇幼健康项目管理
(一)开展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等妇幼重大公卫项目工作,采取积极宣传、增加经费、加强技术保障等多种措施,不断扩大服务项目种类和覆盖面。
(二)实施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积极探索婚前保健项目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有效衔接,选取部分县(市、区)作为试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服务可及性和群众满意度。
(三)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继续开展全市宫颈癌、乳腺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DNA检测项目筛查工作;开展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检查;耳聋基因筛查;35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检测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筛查工作,把预防出生缺陷关口前移,提前发现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及早进行干预,降低对妇女身体健康的损伤,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创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结合生育政策的调整,规范开展再生育咨询和服务,做好避孕节育措施优化服务,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服务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加大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减少非意愿妊娠。
(二)认真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落实新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结合现行生育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做到病残儿医学鉴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四公开”,确保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工作公平、公正,群众满意。
(三)完善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根据我市使用避孕药具人群的需求,制定合理的计划,定期按计划发放药具,做到渠道畅通,提高避孕药具服务的可及性、便民性。扩大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提升我市药具管理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队伍建设
(一)积极配合完成培训项目任务。落实 “369”基层人才培养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卫计委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培养项目,为基层培养产科、儿科等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
(二)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开展郑州市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托幼机构保健医师、出生缺陷防治等业务培训和助产服务、儿童早期发展、新生儿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妇幼健康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三)提升妇幼信息化水平。做好全市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工作,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妇幼保健信息化水平。完善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体系,逐级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和利用率。
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做好服务宣传等工作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坚持业务和行风两手抓,不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行业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教育与宣传,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幼工作的良好氛围。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