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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
郑卫妇幼〔2017〕1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01 15:23:07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关于出生证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证管理、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现将《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位,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包括证件的申领发放、信息统计、监督指导、培训考核、制度建设等工作。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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