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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精神健康 法律与你我同行
来源:东区社会事业局  时间:2021-04-30 16:24:42  

4月29日上午郑东新区疾控中心联合东区综治办,在白佛便民服务中心对东区全体精神卫生工作专干进行《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暨党史中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明确了精神卫生工作有法可依,了解了党史中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历程。郑东新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计30余名精神卫生专干参加此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1年是《精神卫生法》实施的第八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倡导关爱精神健康、法律与你我同行,进一步提高郑东新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开展此次培训。

会议首先由东区疾控中心精卫科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从《精神卫生法》相关条款解读、精神卫生工作者的权利义务、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和《精神卫生法》起草、征集、修订、颁布实施等一系列过程几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对一些较难理解的法律条文举以实例佐证加深理解,并对于实现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间的平衡等日常工作中的矛盾点和困惑点与参会精卫专干一起进行热烈探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

专题培训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一起学习党史—崛起的卫生健康事业。学习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以来,革命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直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关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的有关指导思想和主张,是我国宪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规定的一个重要理论渊源。在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中有关“卫生”这一概念前后出现九次,医疗卫生领域已制定法律14部,行政法规近40部,部门规章90多部,实现了医疗卫生各具体领域的有法可依。

本次培训学习增强了东区精卫专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律意识。参会精卫专干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及党史学习,能够知法、学法、懂法,在以后会以《精神卫生法》为指引更加规范地开展工作,树立正确党史观。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更好的服务精神障碍患者、促进社会稳定和人际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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