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前期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部分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深不透、自查排查流于形式,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彻底消除。为提高全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现将1起典型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中牟县妇幼保健院时,发现院内部分风机不能正常启动,1 处排烟装置安装错误,应为排烟,实为送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二、判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第二条第三款:“使用的设备发生过事故或者存在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判定为其重大事故隐患。
三、下步要求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等,确保安全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达到知责明责、失职追责。
(二)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规章、要求等,提高完善单位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单位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始终满足安全要求。
(三)切实提高维保质量。各单位在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维保时,要指定专人陪同一并进行,做到应检尽检、应调试全部调试,避免应付了事和虚假维保,切实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及时整改,保证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