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广告因 医疗机构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郑州市卫健委决定于 2026 年 01 月 26 日对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注销。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郑州市卫健委注销医疗广告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法人姓名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有效期开始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郑州市中心医院 | 41604661-941010211A1001 | 郑州市桐柏路195号;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1号;郑州市伏牛路61号;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134号附1号 | 黄万新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2025-07-04 | 2026-07-03 | (郑)医广【2025】第07-04-445号 |
金水陈翠英诊所 | MA43E41G141010517D2192 | 金水区丰庆路与三全路口圣地花园2号楼4号商铺 | 陈翠英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2025-04-16 | 2026-04-15 | (郑)医广【2025】第04-16-2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