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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二次)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24 10:17:14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的通知》(郑财资〔2021〕75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要求,现对我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项目进行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采购内容

名称

参数需求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项目

本次拟进行回收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90台(件/套),详情请见询价文件

四、响应人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响应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信用良好,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备案情况查询系统中备案通过(https://zszy.mofcom.gov.cn/lsltfw/datasearch),未完成备案或备案公示阶段企业不具备资格。

7、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10、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社保或劳动合同)。

五、响应文件要求

1.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站-绿色流通服务页面备案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https://zszy.mofcom.gov.cn/lsltfw/datasearch)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单;

6.供应商承诺书;

7.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响应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内,在确定密封完整后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

2.踏勘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第四条所要求的资料,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到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龚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7135381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逾期无效。

4.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办1326房间(郑州市中原西路96号)。本次响应文件接受邮寄送达,请供应商做好充分准备以保证响应文件密封完整,同时确保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被招标办接收,招标办将拒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七、特殊说明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择日重新组织采购。

八、处置工作

1.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起,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

2.中选企业根据我中心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3.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4.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十、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

2. 开启地点: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7135376

附件:1.拟报废回收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2.报价单

          3.供应商承诺书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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