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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犬伤冲洗液项目
来源:市疾控中心  时间:2019-11-22 16:55:38  

现对我中心购买犬伤冲洗液项目进行邀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犬伤冲洗液项目

二、招标方式

邀标采购

三、招标项目

分包

名称

数量

备注

规格及技术参数

 

1

 

360瓶

 

每瓶250ml

1.本品为弱碱性专用清洗消毒液,主人成分为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烷基聚葡糖苷、双十烷基二甲基氯化胺、本扎氯胺(含量为0.10-0.11%),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狂犬病病毒。与斯汀康医用窗口冲洗器配套使用。

2.本品是以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十二烷基二甲基氯化铵和葡萄糖苷为主要成分的清洗剂,季铵盐含量为0.9%g/L-1.1g/L。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狂犬病病毒。与斯汀康医用窗口冲洗器配套使用。

3.本品主要成分二葵基二甲基氯化铵、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等复合季铵盐(季铵盐总含量为0.12%g/ml)),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烷基多聚葡萄糖苷。与斯汀康医用窗口冲洗器配套使用。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均可。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注意事项

1、投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携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所带复印件须注明时间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2、投标时需另外携带(1)狂犬病暴露后所用冲洗液研究报告;(2)厂家授权书、厂家质检报告、产品质量承诺书、自主定价函;(3)产品代理商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4)提供三份以上本公司所代理的产品合同;(5)投标报价表。

六、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号楼一楼应急大厅)。

2.若对招标项目有疑问,联系人:欧老师,咨询电话;0371-86621001。

七、特殊说明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商(有效投标商)不足3家的,废标后择日重新招标。

八、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27 日上午9:30;

2. 开标地点: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号楼一楼应急大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0371-67135318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评审办公室

2019年1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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