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郑卫农卫〔2015〕12号)的有关规定,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专家按照“自愿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考核、综合评定”的程序对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研究同意,拟批准7家医疗机构签署郑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郑州艾格眼科医院、郑州普瑞眼科医院、郑州新世界眼科医院、河南省煤炭总医院、郑州市管城区中医院、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新农合管理服务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
受理单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办公室
受理单位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8号 邮编:450006
受理电话:0371-67170886
郑州市卫生计生委新农合管理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