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计委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郑卫审销字[ 2017 ]第12号
郑东贝尔康平口腔门诊部:
由于 下列第6条原因
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3、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4、卫生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卫生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
5、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6、其它原因(注明): 机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2826741010417D1522) 许可证件予以注销。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河南省卫计委或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
郑州市卫计委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执法案卷。 |
2017年 4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