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幕兰颂医疗美容门诊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67号佳田商务中心D栋单元1-5层),其持有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编号:50315)有效期已届满,且该医疗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延续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之规定,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依法对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印鉴卡》正、副本及电子密钥作废,该医疗机构不得再使用该许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特此公告。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