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工作全方位步入法治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传 真:0371-67170999
2.电子邮箱:zyyfzc2024@126.com
3.联系电话:17838175015
4.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4号院市卫健委中医药发展处
联 系 人:高飘阳
附件:1.《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
2.《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按照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郑州市卫健委组织起草了《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就其内容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开展了征求意见。
一、2025年1月3日至2月10日,在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10日,社会公众无意见反馈。
二、2025年1月份征求了各区县(市)卫健委、各市属医疗机构及相关市直部门等共34个部门(机构)意见建议,共收集33条意见,具体如下:市中医院共反馈1条,关于开展中医护理门诊、护士从事中医护理的意见采纳1条;市一院共反馈5条,3条关于中药种植对农药和肥料的控制使用、医疗机构之间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意见采纳,2条关于语言表述方面的意见未采纳;市二院共反馈4条,3条关于增加中药师配备、增加临方炮制的意见采纳,1条表述方面的意见未采纳;市三院共反馈3条,2条关于规范西学中培训、语言表述方面的意见采纳,1条关于中药制剂备案的意见未采纳;市七院共反馈4条,2条关于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规范开展经营、建立体现中医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技术等级为指导的服务价格体系的意见采纳,2条关于语言表述方面的意见未采纳;巩义市卫健委共反馈1条关于社会办中医机构的支持措施,采纳1条;新郑市卫健委共反馈2条关于加快建设中医日间病房、设立中医经典科的建议,采纳2条;登封市卫健委共反馈6条,关于明确养生保健机构的监管主体、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康复科、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治未病科、道地药材增加黄精、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范围的意见采纳6条;市医保局共反馈2条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方面的支持政策,采纳2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反馈5条关于药品管理方面的意见,采纳5条;其他单位均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