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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5-31 17:11:59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现将《郑州市2023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郑州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

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豫卫监督函〔2023〕4号)《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与2023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郑双随机办〔2023〕1号)等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范围及内容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随机监督抽查涵盖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消毒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等11个专业,抽查事项实现地域、专业全覆盖。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摸底检查和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抽查;

(五)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持续巩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整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二、时间安排

5月,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6—10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调研,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进度。

6月、11月,分别做好随机抽查相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填报及总结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要按照下发的任务清单,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二)统筹兼顾、做好衔接。做好随机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合理安排时间,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三)加强培训,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维护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严肃性。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加强对县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各地汇总任务调整信息后报送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四)严把节点,及时录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确保随机抽查任务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和相关信息录入填报、总结报送工作。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在本级卫生健康委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专栏或本级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况)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负责对各区(县)市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组织业务专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情况报告中应包含2022年随机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市卫健委联系人:孔庆羽,联系电话:67170851,电子邮箱:hnzzwsjd@126.com。

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联系人:蔡素芬,联系电话:67123766,电子邮箱:zzwsjdjxxk@126.com。

附件:1.2023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3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3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3年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汇总工作分工暨业务指导专家名单

7.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2023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学习用品、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及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监督供水单位全面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档案。推进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建立完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和监督信息平台。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二、抽查及结果报送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和网络填报汇总表报送工作。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对辖区内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集中式供水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情况,全面建立卫生监督档案。

(四)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附表: 1.2023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3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3年涉水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6.2023年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信息汇总表

         7.2023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8.2023年二次供水和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9.2023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10.2023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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