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郑州市财政局 | |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郑 州 市 物 价 局 | |
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郑卫医改〔2017〕2号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
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编办、发改委、人社局、物价局、医改办: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尽快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6月25日前将本地拟出台的实施方案报市医改领导小组审核,确保7月31日前印发;9月30日前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品除外),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各县(市、区)要如实填写《通知》附件中7项重点任务台账(只填报第1、2、3、7项),并于每月8日前报市医改办。
三、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实施重点任务专项督导检查和跟踪评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杨巍 电话:67172021,13938418067
邮箱:zzswsjygb@163.com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 民政 局
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