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工作全方位步入法治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传 真:0371-67170999
2.电子邮箱:zyyfzc2024@126.com
3.联系电话:17838175015
4.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4号院市卫健委中医药发展处
联 系 人:高飘阳
附件:1.《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
2.《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按照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郑州市卫健委组织起草了《郑州市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就其内容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开展了征求意见。
一、2025年1月3日至2月10日,在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10日,社会公众无意见反馈。
二、2025年1月份征求了各区县(市)卫健委、各市属医疗机构及相关市直部门等共34个部门(机构)意见建议,共收集 33条意见,具体如下:市一院反馈5条,采纳3条,未采纳2条;市二院反馈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市三院反馈3条,采纳2条,未采纳1条;市中医院反馈1条,采纳1条;第七人民医院反馈4条,采纳2条,未采纳2条;
巩义市卫健委反馈1条,采纳1条;新郑市卫健委反馈1条,未采纳1条;登封市卫健委反馈6条,采纳5条,未采纳1条;市医保局反馈2条,采纳2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5条,采纳5条;其他单位均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