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 经监督现场检查医疗机构现不符合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郑州市卫健委决定于 2022 年 04月 19 日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郑州市卫健委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法人姓名 | 负责人姓名 | 有效期开始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行政区划 | 所有制形式 | 机构类别 | 经营性质 | 床位数 | 牙椅数 |
郑州丽康血液透析中心 | MA9G88KM0Q41010817P9432 |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开元路100号1号楼3层 | 田见平 | 王雪梅 | 2021-06-15 | 2026-06-14 | 惠济区 | 私人 | 血液透析中心 | 营利性 | 1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