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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6-16 17:54:12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目前,全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根据郑州市气象局发布的重要天气快报,预计6月15日至22日,郑州白天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其中16日至17日最高气温可达40℃。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保护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各区县(市)、各相关单位在落实好《郑州市卫健委关于加强2022年夏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郑卫职健〔2022〕9号文件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夏季职业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五)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二、严格监督执法

(一)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上报信息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明确措施、细化责任,安排专人对本辖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日下午5:00前将2022年度夏季防暑降温检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及现场检查照片一并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联系人:石鹏,电话:86086055,电子邮箱:wjwzyjkc2019@163.com。

 

附件:2022年夏季防暑降温检查信息统计表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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